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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进步项目最高补助300万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07-23 08:07:43

  中国宁波网讯:据东南商报报道昨天,市经委和市财政局下达了《宁波市工业重点优势行业技术进步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该资金由各级财政安排,重点用于推进工业重点优势行业优化升级,企业从即日起可以申报。

  圈定十大行业

  据介绍,《办法》对申报的投资项目作出了要求,项目应属于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及关键机械基础件、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及新能源、生物医药及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精密仪器仪表、模具、家用电器和文具等十大重点优势行业,企业上年工业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其中纯模具制造企业工业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且管理上水平、产品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综合能耗等指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扶持创新项目

  项目性质为技术改造和创新项目,并在国家、省、市鼓励类目录中,固定资产总投资达到7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技术)投资要达到500万元,纯模具制造企业的项目须有单台设备价格超过100万元以上。项目的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对技术进步项目,按生产性设备、测试设备和技术等实际投入额,予以8%的补助,单个企业(集团)或单个项目当年补助额最大控制在300万元以内。届时,市经委将建立技术进步项目库,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记者薛智谊)

【编辑:李春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