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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女结束17年不幸“婚姻”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07-24 11:13:23

  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童晓静葛向斌记者杨绪忠)今年7月21日对宁海女子小雅来说是终生难忘的日子,这一天她拿到了宁海法院的离婚调解书,结束了她17年来苦难的婚姻生活,重新获得了自由。

  1989年正月初,年仅17岁的小雅由于年少无知,与比她大6岁的小军结为夫妻。由于小雅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他们也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和举行婚礼。同居后小雅先后生下一子一女。这给本就经济拮据的家庭带来了更大的压力。更令小雅想不到的是,自己的付出与牺牲并没有换来所期望的幸福。据她向法官陈述,“丈夫”小军不思进取,导致家庭生活非常贫困。另外小军还是一个性情粗暴的人,为琐事时常无端殴打小雅,不让小雅外出接触他人,一有不从就关起门来将其吊打。小雅实在无法忍受,曾几次出逃,都被“丈夫”找到强行押回家,逼迫与其继续过同居生活。1997年12月小雅出逃到江苏躲避,由于她智力残障,无法维持基本的生活,只好返回娘家,而家中的老父是残疾人,母亲与小弟也有智力残障,一家人生活艰辛,小雅只能靠捡垃圾、卖废品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且一直生活在担惊受怕中。

  近日,小雅在亲属和朋友的帮助下终于鼓起勇气,向宁海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小军离婚。法院经查明后,得出此案事实比较明确,且当事人争议不大,遂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快速调解。最终通过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离婚,两个小孩由小军来抚养,小雅每年支付3000元的抚养费。离婚后的小雅表示,即使生活再困难,都会去捡垃圾、卖废铜烂铁以支付抚养费,因为小孩是无辜的。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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