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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进交警队 两方联手解心结
稿源: 慈溪日报  | 2006-07-24 15:08:47

  中国宁波网讯 一场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一触即发,周巷交警和法官联手努力终得化解。7月18日下午,汪某和孙某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并在调解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7月2日深夜,汪某驾驶着二轮摩托车在周西公路行驶时,与在机动车道行走的孙某迎面相撞,造成孙某右大腿骨折。后孙某送宁波住院近半个月,花去医疗费15800多元,然而,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无钱支付这笔医疗费。7月3日,汪某因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被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5天,这笔医疗费一时没了着落。

  如果等汪某期满释放,赔偿可能更难执行。周巷交警中队与周巷法庭取得了联系后研究对策。在认定汪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孙某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前提下,交警部门建议孙某家属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7月17日,周巷法庭接到诉状后,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和伤者的经济困难,为孙某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并于当天立案调查。

  18日上午,交警把汪某从看守所接到了周巷交警中队,周巷法庭法官开始在这里开庭审理此案。然而,由于汪某确实无钱承担这笔赔偿费,至中午11时审理陷于僵局。此时,双方都召集了多名老乡在一旁助威,矛盾有可能进一步激化。中午休息时分,两位法官和事故处理民警顾不上吃饭,一方面耐心地做双方思想工作,另一方面与汪某暂住地外口办联系,促使汪某努力向老乡借钱,并和汪某曾经工作过的企业联系,协调把余下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到下午l时,伤者孙某主动降低赔偿要求。汪某在筹集到现金3000元后,还同意把暂扣的二轮摩托车作为抵偿,双方很快在调解书上签了字,这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终于有了较圆满的结局。

  (陈利群周国煊)

【编辑: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