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胡珊通讯员田虹)6年前,毛行娟的丈夫在衢州因交通事故摔成了3级伤残,事后赔偿款迟迟没有到位。几年来,毛行娟一边照顾瘫痪在床的丈夫,一边艰难索赔。记者昨天获悉,在鄞州区政府等部门的帮助下,毛行娟日前已前往衢州起诉索赔。
意外事故造成伤残
2000年11月5日早上,毛孟军雇佣了一辆拖拉机运货,他将棉絮搬上拖拉机后也顺势坐了上去。在途经一个低矮通道时,毛孟军的头部与通道顶部相刮,跌下拖拉机,摔成3级伤残。交警认定,拖拉机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
2001年9月,在当地法院的调解下,拖拉机司机同意赔偿毛孟军15万元。但签下这份调解书后,拖拉机司机却分文未付。从2001年10月起,毛行娟踏上了索赔之路,但据当地法院称,因暂时没有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无法完毕。
高额费用无力承担
毛孟军车祸后至今还躺在床上,靠药物维持,生活不能自理。为了不让丈夫肌肉萎缩,家里不得不负担沉重的医疗费,仅一种药物每年就至少1万元。今年3月,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毛行娟进入一家企业上班。每月700元工资要供一家三口的生活费、丈夫的药费以及儿子的学费,生活依然捉襟见肘。
法律援助起诉索赔
毛孟军出事后,他所在的乡镇、村委曾多次致函衢州方面,希望对方妥善处理此事,但一直没有回音。今年上半年,鄞州区信访局、司法局、政协、法院等部门再次对毛行娟伸出了援助之手,鄞州区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毛行娟提供法律帮助。
在索赔的过程中,毛行娟了解到,根据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公路线路设计规范,即便是乡村道路,在通行汽车时,通道或隧道的净高也不得小于3.2米,而发生事故的通道高度仅为2.5米。
7月18日,毛行娟带着几个月来准备的资料第3次赶往衢州,状告衢州交通局,她认为,320国道的所属单位是衢州市交通局。当初在建320国道时设计不合理,存在道路建设的重大缺陷,又疏于管理,才造成了交通事故。因此,毛行娟决定代夫向衢州市交通局索赔50余万元。
日前,衢州法院已表示将着手处理立案事宜,事情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在历经5年奔波后,毛行娟终于看到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