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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部门规范气瓶充装单位经营
稿源: 奉化日报  | 2006-07-25 11:23:00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朱晓冬 通讯员一帆)最近,市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8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6家工业气瓶充装站和9家气瓶经销点进行了检查,督促气瓶充装单位严格遵守充装规范,确保气瓶使用安全。

  今年上半年,我省在气瓶使用过程中连续发生多起爆炸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我市质监部门在检查中,严格规范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行为,确保不错充、不超充、不混充,杜绝非自由产权气瓶和过期气瓶的充装。要求气瓶经销单位不得经销无证企业的产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充装单位和经销单位按照法规进行了立案查处。

  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气瓶使用单位和市民,要加强使用气瓶的安全检查,对气瓶制造,检验钢印标记和盛装的气体种类、使用年限、安全附件等进行确认,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气瓶应送到取得相应充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充装,气瓶代充单位和个人需获得气瓶充装单位的确认,坚决抵制地下代充人员进行的非法代充活动。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