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 张即 通讯员周泰)从监狱里刑满释放后,不去找份正经工作,反而钻空子骗取他人钱财。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再一次严惩。
2005年1月,犯罪嫌疑人管某刑满释放后,一直无所事事。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知国华电厂某配件供应商金某想与天津电建公司扩大业务往来,但苦于没有机会。于是,2006年过年前后,管某便冒充天津电建公司工程师“张工”,与金某互发手机短信,骗取金的信任。同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管某以“张工”、“王经理”等人名义,多次通过发手机短信向金某借钱,要金直接将钱汇到户名为“管某”的建设银行账户上。金某为与“张工”等人搞好关系,进而扩大业务往来,先后5次向管某账户共汇款人民币67000元。4月初,管某又以“张工”、“王经理”等人的名义,再次欲向金某诈骗150000元时,引起金某的怀疑,随后报警。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管某退回全部赃款。
日前,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管某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