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家住高塘新村的罗女士来电:24日,我打的从鄞州经济服务中心到建设局门口,电子收费器显示15元,司机却要加收1元的燃油附加费。看了25日的报纸才知道燃油附加费从28日起加收,那他怎么能提前收燃油附加费?
市公管处96520热线人员答复:我们已经接到几例这类投诉了。司机们可能提前接到了错误信息,或将报纸上的预告通知误解成开始加收燃油附加费的通知。真正实施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是从28日开始,这位司机提前收燃油附加费是不对的。被多收钱的市民可以凭票到位于三号桥的稽查支队来退还1元钱。见习记者宋健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