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读者张先生来电反映:前几天我去缴五六月份的电费,被告知每度要多收0.4分。而有关方面发布的消息却是从7月1日以后电费才开始每度提价0.8分,我这次付的是7月份之前的电费,怎么也要多收钱呢?
浙江电力宁波客户服务热线答复:可能是个别市民对此次电费提价的相关规定理解有误,电力部门在各家媒体上公布的消息是,从6月底抄见的电费(即5月和6月份的用电),就开始按提价后的新价格标准收费了。考虑到其他原因,这两个月电费的提价部分减半收费,即每度多收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