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旅游合同上明明写着住宿饭店的标准为“三星级或准三星级”,而给游客安排的住宿酒店仅“二星级”,一个“准”字竟然蕴含着这么多奥秘,而正是这些模棱两可的“准×星级”让游客备受忽悠。
前几天,李先生一家与旅行社签订了“厦门三日游”合同,合同上注明住宿饭店标准为“三星级或准三星级”。而到了厦门之后,旅行社把他们安排在“合佳酒店”住宿。而此前,李先生从厦门机场的宣传资料中得悉该酒店仅为“二星级”。当他据此向旅行社提出异议后,旅行社却以该酒店提供的证明是“准三星”为由,否定了他提出的异议。事后,经市旅游质监所核实,“合佳酒店”根本不是“星级饭店”。
记者昨天从市旅游质监所了解到,由于模棱两可的“准三星级”之类字样频繁出现在合同中,近期,住宿标准降低导致的投诉案例较多。事实上,多年来被一些宾馆酒店、旅行社作为惯用促销方法,在宣传资料以及旅游合同中频频出现的“准×星级”宣传,根本不属于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星级标准范畴。而与游客签订合同时出现“准×星级”字样,是错误的做法,并不符合规定。对此,市旅游质监所所长陈林钢认为,由于宣传资料不实、酒店对旅行社的“忽悠”以及有关从业人员对星级标准缺乏正确认识,将“准三星级”等同“三星级”看待,并将其写入旅游合同中,消费者就这样被“忽悠”了。
据记者了解,今后旅游合同中若发现“准×星级”字样,如属于旅游企业责任的,将受严肃查处并被通报批评。市旅游质监所人士提醒游客,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安排饭店住宿时,对饭店的星级标准一时难以确认,可向住宿地的旅游主管部门核实。(记者陈旭钦实习生冯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