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过量饮用,有害健康”、“切勿撞击,防止爆瓶”……今后,你将有可能在饮用酒酒瓶标签上发现这些警示语,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标准处了解到,今年10月1日后,根据《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所有饮料酒标签将换上新装。
昨天,记者在市区一些超市里看到,除个别酒瓶上标有一些警示语之外,大部分的酒瓶上并未发现类似警示语。而宁波金狮啤酒有限公司质量部负责人张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已在酒瓶上印上小心轻放等警示语。据悉,与老标准相比,新标准在标准名称、饮料酒的酒精度范围、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的标注方法、啤酒的警示语内容等方面都作了调整。如饮料酒的酒精度由原来的“0.5%~65.0%(v/v)”改为“0.5%vol以上”;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要求标示“警示语”;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应标示具体名称;葡萄酒和酒精度超过10%vol的其他饮料酒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并且推荐企业在标签上印上“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等提示语。
业内人士认为,新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规范酒类的标注标准并且有利于判别假冒伪劣产品。(记者徐科文通讯员戴基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