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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盗50万警方提醒防"网银黑客"
稿源: 新华网浙江频道综合  | 2006-07-29 15:26:40

  中国宁波网讯 网络银行的出现,在给人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风险,一些人利用高科技手段,在网络银行中兴风作浪。昨天,针对“网络大盗”的常用手法,警方向读者提供了四条应对措施。

  日前,绍兴县警方就抓获了一个“网络大盗”。这名“网络大盗”隐身于绍兴县齐贤某集团公司的专家楼内。嫌犯詹某被抓获时,当场缴获了其作案用的电脑、银行卡以及记录银行卡、密码用的笔记本等工具。

  据詹某交代,自去年5月以来,他利用网络银行顾客的账号密码设置上的漏洞,多次盗取被害人网络银行账户资金,并将其转到自己的多个账户上,累计盗窃金额已达8万余元。詹某的作案对象分别是黑龙江佳木斯、江苏徐州、上海、福建厦门以及我省温州等地的网民。

  7月20日,宁波北仑保税区东区某公司员工应女士赶到北仑公安分局报案,称她在北仑某银行支行开设的网络银行账户上的私人存款被划走50万元。

  警方通过深入调查获悉,应女士由于使用的电脑遭受“木马病毒”的入侵,才造成网络银行个人信息泄露,让不法人员钻了空子。警方最后确认应女士的50万元巨款已被转账到福建某银行,便立即联系该银行,将被盗的50万元钱予以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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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防范“网络大盗”

  第一,统一办卡要及时更改密码。很多企事业单位给员工、学生统一办卡时,卡号往往都是连着的,初始密码也都是相同的,如果不及时更改,很容易被人推算出来。只要有了持卡人的身份证,哪怕是身份证号码,也都可以类推出账号进行作案。

  第二,尽量不要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由于网络是一个虚拟的媒介,很多地方存在管理空白。由于目前我国的网络监管技术和力度都还不是很完善,“黑客”很容易通过各种手段截取到储户的个人信息,让你在不知不觉中就丢了钱。

  第三,用来交易的账户要少存钱。每次利用网络银行办理转账式支付等业务后,客户应随时做好记录,定期查看“历史交易明细”、“购物明细”等选项,并于月末或季末打印网上银行业务对账单,以便能及时发现因网络故障、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账务差错。

  第四,认清网址,避免进入“假银行”。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与网上银行相近似的网址、相同的网页设计制造虚假信息,以骗取银行客户的银行卡号和密码。所以在登录网上银行办理业务时,一定要认清银行的合法网址,并正确输入。作者:竺逸超、常华、柴鸿、陈志红

【编辑: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