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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配额招标方式有重大调整
稿源:  | 2006-08-01 07:50:36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俞永均)纺织品配额招标方式有重大调整。记者昨日从市外经贸局获悉,商务部日前公布了《2006年度输欧、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协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决定下周对企业上交的2006年公开招标许可数量和公开招标弃标数量(逾期未交保证金数量)实施协议招标。在8月5日前上交公开招标许可数量和已全额交纳中标金的企业,可参加此次协议招标。业内人士表示,新办法有利于提高配额的使用率,并降低企业的出口成本。

  协议招标可省下2/3成本

  所谓协议招标,就是投标企业在协议招标最高投标数量范围内,投标价格不低于最低投标价,即可中标,其本质就是有偿分配。相对于“多方竞价、价高者得”的公开招标,协议招标显然能节省更多的成本。

  根据《公告》,投标企业分为A类(已交纳30%中标保证金且将中标数量上交)和B类(全额交纳中标金)。A类企业最高投标量为:上交数量+弃标总量×20%×(上交数量/全国上交总量)。B类企业无须上交中标量,其最高投标量为:弃标总量×80%×(全额交纳中标金数量/该类别全国全额交纳中标金数量)。同时,协议招标的最低投标价远低于市场价。有分析表明,交过保证金的企业预计将比原来省下2/3的配额成本。

  中标金改为全额交清

  按照原先的规定,企业中标后必须在1个月内按照中标数量和价格,支付中标总金额30%的保证金。但由于输欧、输美纺织品配额价格不断走低,在2006年度输欧、输美第二次竞标中,竟有1800家企业在中标后放弃交纳保证金,约占全部中标企业的1/3,我市也有42家企业未交纳中标保证金。

  配额没有物尽其用,大大阻碍了我国向欧美的纺织品出口。为防止下半年再次出现纺织品配额大面积浪费的尴尬局面,《公告》指出,中标企业应在中标结果公布后的15天内,一次性全额交清中标金。企业全额交清中标金后即可领证使用或转让。根据安排,此次协议招标预定于8月11日公布协议招标中标结果(最高投标量)。

  招标新办法受欢迎

  纺织品配额招标新办法受到了我市企业的欢迎,特别是那些有欧美纺织品大订单的外贸龙头企业,听到此消息后无不欢欣鼓舞。昨日,宁波雅戈尔进出口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业界对配额招标办法的调整已期盼许久,协议招标价格比较合理,他们将积极参与投标。太平鸟、维科联合等进出口公司有关人士也表示,将把以前尚未用完的纺织品配额上交,以获得协议招标的资格。而中标金改为全额交清,对有配额真实需求的出口企业来说也不会造成太大负面影响,因为现在全额中标金仅相当于过去中标价的1/3,与保证金基本相当。

  我市有资格参加此次配额招标的企业将有所减少,预计不超过500家,而前两次参与公开招标的企业都在1000家以上。市外经贸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协议招标对已交过中标保证金的企业较为有利,通过重新招标,这些企业可以比原来低的价格拿到自己中标的配额,还能以比较低的价格获得其他企业“废弃”的配额。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