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汤碧琴)医药代表无组织无管理的自流状态将有所改观。我市成立全国首家医药营销人员分会,5000名驻甬医药代表有了自律组织。
本报7月28日刊出的《假药何以流入正规医院和药店》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市医药行业协会秘书长傅然诚昨日专门约见了记者,对文中提出的“主要是药品流通环节出了问题”的观点表示赞同。他说医药行业协会从去年7月起,就开始酝酿成立一个医药代表委员会,并且以社团组织的形式得到了市民政局的批准,其正式名称为“宁波市医药行业协会驻甬医药营销分会”,而甬城近期屡屡发生的假药事件促使他们尽快推进分会的运作。
据傅然诚介绍,据他们调查,目前宁波市区来自各地的医药代表有2000人左右,全市最多的时候可达5000人,队伍相当庞大。但是,这些由各地医药生产商、经销商派遣的医药代表目前基本上处于一个无组织无管理的自流状态。加之在很多情况下,医药代表又往往与药品回扣联系在一起,所以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口碑都不太好。
傅然诚认为,事实上,医药代表应该在医药流通领域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关键得通过规范和自律来净化宁波的药品流通市场。由医药营销分会制订的《宁波市药品营销人员管理办法》已形成初稿,待经政府有关部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磋商后,就可正式进行实施。其大概框架为:医药代表经参加资格考试取得《药品营销人员执业资格证》,并经注册后方可在甬从事药品营销与推广活动;为每一名营销人员建立电子信息个人档案,通过网站接受公众的查询和监督;对药品营销人员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并视情节轻重采取诫勉谈话、黄牌警告和媒体曝光等,如发现有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将取消其在甬药品营销、招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