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眼下是用电高峰期,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部署,我市各级物价监督检查部门近期开展了电力价格和收费重点检查。全市共派出10个检查组,检查电网企业及相关单位42家。检查总体情况良好,也发现一些问题。
用电分类错位
对部分居民住宅小区内物业管理、门卫、水泵、消防等附属设施生活用电按非工业用电和商业用电价格收取电费;对属于非工业用电的个别农贸市场、邮政支局按商业用电价格收取电费;对属于非工业用电的个别菜场、仓库用户按商业用电价格收取电费等。
混合用户电量未进行合理定比
对居民生活用电和非工业用电混合用户或非工业用电和商业用电混合用户电量未进行合理定比。某职业技术学校由于出租一部分教室供成人教育使用,被全部按非工业用电价格收取电费;某电信企业本身属于非工业用电用户,也因出租一部分场地供营业使用,而被全部按商业用电价格收取电费,变相提高了销售电价。
收费票据开列名称与公示不一致
检查中发现,对销售电价、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等收费标准在营业大厅公示醒目,但一些单位票据开列的名称与公示内容不一致,有待规范。如公示收费项目名称为申请停复电费,而票据开列的名称则为服务费,公示收费项目名称为拆表费,而票据开列的名称则为拆表工程款等。
自立项目收取“预交电费定金”
某供电企业向辖区内信用不良用户收取预交电费定金,与收费政策的规定不相符。目前,该单位已自觉进行整改。
物价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对电价监督检查力度。为减轻群众负担做好价格服务工作,重点对销售电价、电价外乱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并给予经济上的严厉处罚。(记者蔡铁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