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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保障体系越来越健全
稿源:  | 2006-08-03 07:36:56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龚哲明)今年我市已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列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初步形成了由各级政府领导协调,劳动保障部门总体牵头,建委、公安、法院、总工会等部门齐抓共管,司法部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这是记者昨日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杰民走访代表建议办理大户时获悉的。

  农民工维权,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一大热点。市委副书记、市长毛光烈十分重视这一问题,亲自督办今年有关农民工维权的市人大代表建议。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的建议就有3件,分别是:傅企平提出的《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建议》、王泰琅提出的《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陈豹年提出的《关于建立灵活的外来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针对代表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适合农民工的工伤、住院医疗和“双低”养老保险政策。如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宁波市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宁波市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都是我市对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保障制度的探索。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参加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经本人申请个人部分也可不缴费,届时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还建立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增长机制,积极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在小企业集中的地区、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逐步建立以劳动关系双方自我协调为主体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严厉打击损害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行为;建立劳动争议调处机制,仅上半年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直接受理的案件就有3387件。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