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曹爱方实习生蔡恩儿通讯员谢小诚)昨天,在市环保局和慈溪市环保局开展的“绿剑”专项执法行动中,慈溪两家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
昨天上午,一进入慈溪市飞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车间,环保执法人员就发现一股浓烈的刺激性气味扑鼻而来。进一步的检查发现,企业的反应釜上酸雾弥漫。环保执法人员告诉笔者,酸雾对人体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按规定必须进行收集和处理。在该企业,笔者未发现任何收集、处理酸雾的环保设施。
据介绍,慈溪市飞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氧化钴的企业,由于生产中要使用大量的酸,因此在污水处理过程中还要加入碱来中和。在排污口,环保执法人员用随身携带的PH试纸检测后却发现,该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竟然呈现碱性。环保执法人员对排污口的废水进行了取样,有待作进一步的检测分析。
在宁波联纺化纤有限公司,环保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违反慈溪市环保局的规定,仍在使用明令禁止的直燃式焚烧炉。据介绍,这种炉子在使用时会产生大量黑烟和灰尘,并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为此,环保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该企业关闭并拆除这种焚烧炉。执法人员同时还发现,该企业竟然把清洗地面、设备的废水,直接排放到厂房后面的河道内。环保执法人员立即要求他们把这些废水也纳入污水处理系统。
据悉,这两家企业除被责令限期整改外,还将面临环保部门的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