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许光亚)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能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市政府日前出台并实施《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预案》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建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市级不少于60人,县(市)、区级不少于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