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各种类型房屋转让的时候到底需要缴纳多少个税?昨天上午,我市二手房交易个税细则正式出台后,本报特意请教了有关专家,对各种不同性质的房屋逐一计算需要缴纳的个税金额。
A商品房
商品房是最容易计算原值的一类,一般按差额的20%来计算。
案例分析:假设程先生2004年在东湖花园购买了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买入时价格为50万元,卖出的价格为70万元,装修花了10万元,为一次性付款。那么该房屋的合理费用为:购买时的契税50万×1.5%=0.75万元,印花税50万×0.05%=0.025万元,装修费用50万×10%=5万元(根据国税总局的《通知》,商品房的住房装修费用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由于转让时5年期限还没有到,因此还需要缴纳营业税70×5.5%=3.85万元。
那么,该套房需要缴的个税为(70-50-0.75-0.025-5-3.85)×20%=2.075万元。
如果这套房子面积超过140平方米,需要缴纳的契税为3%。同时,即使这套住房5年以后转让,也需要缴纳费用为差额的5.5%的营业税,至于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还是一样的。
若该套商品房的原值无法计算,则需要缴纳的个税为出让总价70万×1%=0.7万元。
B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
按照国税总局的通知,经济适用房的原值根据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计算。
案例分析:假设程先生2004年在关爱小区购买了一套10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时的价格为30万元,出让价格为50万元,装修费用最高可扣除30万×15%=4.5万元(根据国税总局的《通知》,经济适用房住房装修费用的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契税30万×1.5%=0.45万元,印花税50万×0.05%=0.025万元。需要缴纳的营业税为50×5.5%=2.75万元。则该套房需要缴的个税为(50-30-4.5-0.45-0.025-2.75)×20%=2.455万元。
若该套经济适用房的原值无法计算,则需要缴纳的个税为出让总价50万×1%=0.5万元。
C房改房
房改房即已购公房,国税总局的通知指出,房改房的原值计算为: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及税费。
案例分析:程先生1998年在栎木小区购买了一套48平方米的房子,假设房子原值为5万元,出让价格为30万元,装修费用最高同样可扣除房屋原值的15%即0.75万元。印花税30万×0.05%=150元。契税为5×1.5%=750。由于不在期限范围内,因此无需缴纳营业税。
则该套房需要缴的个税为(30-5-0.75-0.015-0.075)×20%=4.83万。
若该套房改房的原值无法计算,则需要缴纳的个税为出让总价30万×1%=0.3万元。(黄剑跃)
注:一、由于产权证、工本费等总体费用不高,为了方便计算,并未列入合理费用范围
二、计算公式:个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三、若房主购房时采用的是按揭贷款,则差额计算中还需要减去贷款利息,再乘以20%来计算
四、由于篇幅有限,不可能对所有情况进行一一计算,详情请咨询税务机关和征收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