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魏健通讯员童晓静严雪婷)近日,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抢劫案,刚过完26周岁生日不久的张某因持刀抢劫了101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今年4月的一天,张某因经济拮据产生了抢劫的念头,于是携带水果刀以撬门的方式进入了陈某的暂住房内,却发现陈某在家,张某为了达到抢劫目的,便将陈某按倒在其床上,并持刀以陈某的生命安全相威胁,最终抢得人民币101元,事后张某逃离现场。但陈某的大声喊叫引起了路人的注意,在群众的帮助下,张某很快被抓住,并追回了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