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国家对进出口食品包装新规定已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食品进出口企业使用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加工生产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将不准销售和出口。记者昨天从奉化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新规定的实施,将对我市30多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产生直接影响。
根据《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国家将对与食品接触或预期会与食品接触的进出口食品内包装、销售包装、运输包装及包装材料实施安全卫生检验检疫,对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和食品包装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由检验检疫机构对备案企业生产的食品包装容器实施周期检测。
据统计,我市目前共有各类出口食品生产企业30多家,出口产品包括水产品罐头、水煮笋、蔬菜、糖果等,主要输往日本、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出口食品1285批,货值2708万美元。
为避免企业产品因包装不合格而影响出口,奉化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口食品企业应及时做好相应工作,要及时修订原料采购合同的质量标准条款,向为其提供食品内、外包装的生产企业告知以上规定,并索要出口包装检验检疫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