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鄞州
145家经营业主昨共同承诺反盗版
稿源: 鄞州新闻网  | 2006-08-05 09:31:04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虞南通讯员赵晓虹)昨天上午,全区145家经营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业主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区工商分局签定了反盗版承诺书,共同承诺:积极参加“反盗版百日行动”,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从8月16日起,有关部门将对辖区内所有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此次“反盗版百日行动”集中治理将持续到10月中旬。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将联手对非法印刷、复制企业进行集中清理取缔,工商、城管执法部门将对无证照经营者及游商、地摊开展集中整治。对一次性经营盗版音像制品或盗版计算机软件制品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没收违法制品,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一次性经营盗版音像制品或盗版计算机软件制品100张以上或是两次因经营盗版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经营单位,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法吊销其许可证,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经营盗版制品涉嫌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我区将充分发挥派出所、文化站、工商所等基层管理机构和“110”、“12318”、“12315”等举报网络的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加强对文化经营活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编辑: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