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继上月下旬我市出台《宁波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日前市政府又出台了《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5个应急预案。至此,覆盖全市的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
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
《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规定,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旦突发公共事件,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要预警
《宁波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单位在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按紧急信息报送的规定及时向市公安局报告。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分别用蓝色(一般)、黄色(较重)、橙色(严重)和红色(特别严重)来表示。
这次发布的其他三个应急预案是:《宁波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宁波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宁波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记者蔡铁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