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应文焱通讯员陈恩)从今年起,我区就读职业高中的优秀学生可获政府奖学金,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500元、1000元。
按照规定,2006学年就读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有特长、学期成绩和品德考核优秀的本区户籍的学生,可获得奖励,其中,数控技术应用、机械模具加工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汽车制造运用与维修等4个紧缺专业奖学生数的30%,其他专业奖学生数的20%。
在奖励范围内的中职学校,可在每年3月份把招生计划上报区教育局。每一学年结束前,中职学校可按区教育局审定的招生计划,把各自学校内的可享受奖励政策的优秀学生情况上报区教育局,经审核后,区教育局将按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就读职业高中的学生参加高职考试的,不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