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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慈溪保安沈磊 张志强一审被判死刑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08-09 11:54:29

  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陈海滨)杀害慈溪保安沈磊案8月7日一审判决。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志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志强在实施贩毒过程中,因被害人沈磊发现其形迹可疑而盘查,被告人张志强为逃脱而抗拒抓捕,不计后果地持刀行凶,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其犯罪主观恶性、对社会危害程度及造成的严重后果,依法应予严惩。此外,法院同时对明知张志强系犯罪之人,仍为其提供衣裤等财物及藏匿处所,帮助张志强逃匿的被告人李明华,以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