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日前,我市瀑布仙茗协会的“余姚瀑布仙茗”证明商标被省工商局授予“十大地理标志区域品牌”称号。
“余姚瀑布仙茗”证明商标申请始于1999年,2002年6月14日通过了核准,成为宁波市首件证明商标。此后,余姚瀑布仙茗协会进一步实施了“农户+公司+商标”的经营模式,工商等部门对其实施了积极的培育扶持政策,使“余姚瀑布仙茗”年销售量不断上升,从1999年至今,其产值和销售翻了一番多。
目前,瀑布仙茗合作经济组织已有成员单位25个,无公害茶园面积近1.5万亩,其中良种化茶园达6500亩。茶叶销售已从余姚本地成功拓展到全省及上海、江苏、山东、辽宁、黑龙江和新疆等7个省(市、区)。 (张松高仲 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