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蔡浩波见习记者朱莉)日前,我市公安机关再次印发《关于坚决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通告》,并公布了群众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具体奖励标准是,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或者烟火药3000克,雷管30枚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收缴枪支1支、仿真枪10支或者管制刀具10把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涉刀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剧毒物品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对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承诺及时兑现奖励,并严格为其保密。公安部举报电话:010-58186722,浙江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571-87286212,当地举报电话:110。
此外,目前我市公安机关正在展开集中收缴管制刀具统一行动,对未按规定登记备案或者未建立购销登记制度的管制刀具生产、销售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对摆摊设点贩卖管制刀具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一律依法收缴,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