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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雇主金首饰 这个保姆称身不由己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08-14 09:41:46

  中国宁波网讯 见习记者朱莉通讯员周云剑报道受雇于人,本应安心做好分内之事,但有这样一个保姆,将雇主家钱财据为己有,并称自己是身不由己。昨日,宁海县人民检察院以史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今年4月份,史某受雇王某家做保姆。同月10日上午,史某在整理房间时,看到王某的米色背包内放置了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链等物品,便将这些物品窃走。为了防止被王某发现,当天下午,史某就辞职离开。经鉴定,王某家被盗物品共计人民币8358元。此前,她曾以同样的方式窃得另外两位雇主家的物品。史某称,她偷窃时,自己身不由己,好像受人操纵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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