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山胡先生来电:前两天,我在姜山镇人民路一家手机专卖店买了只摩托罗拉手机,我提出要开张发票,那个店员要我在原价基础上再交5%的钱。开发票还要收钱吗?
记者徐琼辉实习生严慧丁丝丝核实报道:8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姜山人民路该家手机店。“想买什么样的手机?”一名女店员热情地招呼。记者来到一个波导手机专柜,发现每只手机上面都放有价格标签,标签上还盖有“不含税”字样的印章。
“不含税到底是什么意思?”女店员向记者解释,标签上的价格就是手机原价,不开发票就可以按照这个价格购买。如果想要开发票,就必须加上5%的税费。
“买了手机顾客不是有权要发票吗?怎么还要加钱?”该店员表示,开发票加钱是店里的负责人规定的,自己无权解释。随后该店员话锋一转,“我们为了让消费者少付钱。现在手机店利润都很薄的,每只手机顶多赚几十元,个别诺基亚型号只赚十几元,再说其他几家手机店也都是开发票加钱。”
根据该店员的说法,记者来到人民路附近另两家手机店进行核实,确实也存在开发票加钱的现象。
记者随后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商家与消费者商定的价款中就包含了税款,商家应该据此开具发票。消费者有权索取发票,销售方不得拒开,更不能以白条、收据等其他单据代替发票使用。因而开发票加钱是不合法的,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向税务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