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昨日,江东工商分局公布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报告,本次检测共抽取12批次电动车,其中合格的只有4批次,合格率仅为33%。电动车不合格项目包括最高车速、整车重量、反射器、鸣号装置以及轮胎宽度等。
最高车速在8个不合格批次产品中都有发现,是问题最为普遍的项目。据了解,国家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应大于20公里/小时。不少生产企业为迎合消费者骑快车的喜好,生产车速过快的电动自行车,给骑车者带来安全隐患。
电动自行车的轻骑摩托化倾向是产生超重和轮胎宽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电动车轻摩化使得脚踏行驶功能退化,加上最高车速影响,形成潜在的骑行安全隐患;同时为迎合轻骑化需要,厂家改用宽轮胎,导致大量轮胎宽度不合格。此外,为保障电动车夜间行驶安全的装置,电动自行车应装有前、后反射器、侧反射器和脚蹬反射器。但近年来,厂家在生产电动自行车时,从车身的美观及强度出发,把钢丝车轮改成铝轮,由于铝轮上不易装侧反射器,不少厂家就索性不装。(记者张燕实习生袁地力通讯员徐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