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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茶托还是婚托?神秘承租人至今未露面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08-16 09:47:17

  8月14日,商报披露了妙龄女以征婚交友为诱饵,忽悠客人茶钱的黑幕后,引起了读者的极大关注。两天来,市工商局江东分局等执法部门对星云茶馆进行了调查,发现承租人许某连身份证复印件也没有留下,事发至今,许某还没有露面。

  临时执照只有6个月

  前天下午3时,记者来到市工商局江东分局。经检大队蒋科长此时正在翻阅本报报道,“从目前媒体和警方掌握的证据来看,该茶馆在经营方面可能有问题。”通过网络查询,执法人员发现,星云茶馆是今年3月底办出的营业执照。负责人登记一栏是邱某本人,但茶馆办的是6个月到期的临时执照。

  店主无法联系承租人

  随后,记者跟随工商执法人员来到星云茶馆。“自从报纸登出后,我们这里就没来过一个客人。其实我对此根本就不知情嘛。”邱某和另一名工作人员在执法人员面前不停地唠叨着,“我们也是被蒙在鼓里呀。”

  在检查了茶馆的工商营业执照和那份“承租合同”后,执法人员问:“许某现在人在哪里?”邱某连忙摇头:“他早就走了。我现在也联系不上他。”邱某称许某也是福建人。11日许某接到民警的电话后,先是说人在慈溪,当天晚上可以回宁波,可到晚上他并没有回来。次日一早,许某便失去了联络。“我也不晓得他们这么野,会做这样的生意。”邱某仍是一脸无奈。“那你这里有许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吗?”执法人员询问,邱某摇摇头。“连身份证都没留底,你怎么能和他签合同呢?”邱某低着头:“我也只是因为生意不好,想赚一些钱。”

  为无照经营提供条件

  蒋科长告诉记者,如果双方签订的是承包合同,许某作为独立主体,也必须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否则就构成无照经营,作为茶馆负责人的邱某也就涉嫌为无照经营者提供便利条件,须承担连带责任。至于星云茶馆使用两套菜单是否涉嫌消费欺诈,以及福建女子余某是否与该茶馆或合同另一方存在发布虚假信息,诱导消费,并从中收取回扣等行为,工商部门还须进一步调查后才能定论。

  物价部门已介入调查

  昨天,记者与市物价局江东物价检查所取得了联系。一位姓王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向市物价局汇报过此事,并通过各种渠道对此展开调查。“报上登出了该茶楼的铁观音有两种不同的价格,但是否涉嫌价格欺诈还需其他佐证。”该负责人表示,按照价格法规定,营业场所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且不得同时使用两套价格,但这有个前提,这里所指的两套价格必须是将顾客低价引入,然后高价兜售商品,这样才能定性为价格欺诈。因此,该茶馆是否涉嫌违法,还要进一步调查。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