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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农民年负担不到年均收入比例的0.1%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6-08-16 13:41:57

  中国宁波网讯“别以为农民比较富了,稍微收点钱也没有关系;别以为农民负担够轻了,再花大力气去抓已经没有必要。”昨天上午,记者从全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座谈会上了解到,在村级集体经济得到发展的同时,我市还将强化日常监管,落实惠农措施,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近几年来,我市农村在巩固原有资源开发、小水电开发、社会化服务等创收路子的同时,还积极开展物业开发租赁、旅游资源开发和土地开发整理等工作,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农民收入显著提高。2005年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达6047亿元,比2000年的2471亿元增长145%;村级集体总收入达20.2亿元,比2000年的12.8亿元增长58%。农民人均纯收入7810元,比2000年增长54%。

  在腰包越来越鼓的同时,我市农民人均负担却从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前的89元减少到去年的6.4元,占农民人均年收入的比例不到0.1%,全市未发生一起农民负担恶性案(事)件。

  据悉,我市将进一步实行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对擅自出台的加重农民负担项目、发生涉农收费案(事)件的,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各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农民建房、农村中小学就学、农村用电等重点领域内违规收费行为和只收费不服务行为的治理整顿。(黄剑跃张学桥钱一平)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