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汤碧琴)明明在宁波的一家医药公司工作,却非要到慈溪的新开药店当个“挂名药师”,且每月领取一笔“空头工资”。慈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近期受理新开药店申请手续时,就发现了3名这样的“挂名药师”。针对3位申办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事实,药监部门作出了“审批不合格”的结论。
随着我市取消对零售药店数量的限制,新开办的药店越来越多,目前慈溪市的零售药店已达310家,但药师紧缺的局面却未得到根本改变。一些药店经营者为了降低成本,就打起了聘请“挂名药师”的主意,并且采取种种手段,试图在药店申办时蒙混过关。如慈溪市药监部门近期受理了一件开办药店的申请,在组织现场验收时,发现申办人递交的与药师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资料系伪造,从药师的在职在岗承诺到药师的签字都是别人代签的。药监部门后来还查实,该申办人申报的其中一名“驻店药师”目前正在该市的某门诊部当药品采购员。
根据《浙江省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的规定,零售药店的药师必须在岗,即使临时离岗,也得挂牌公开向顾客告示。驻店的同时在其他单位上班,更是绝对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