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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检察院强化预防商业贿赂
稿源: 北仑新闻网  | 2006-08-18 13:20:53

  中国宁波网讯 北仑检察院在打击商业贿赂的同时,充分重视对商业贿赂的预防,积极采取措施发现和遏制腐败苗头,防范商业贿赂犯罪的发生。

  一、积极宣传,强化干部预防商业贿赂意识。组织了北仑电厂、地税局、工商局、建设局等十余家预防协作单位及行政执法机关,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向与会的广大干部和纪检工作人员重点讲解了各单位在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动员各单位,采取措施开展商业贿赂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10余次预防商业贿赂的专门宣传活动,向宁波港务局、北仑电厂、区建设局、建筑工务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发放了2000多份预防宣传资料,在各预防协作单位悬挂了200多幅宣传挂图,走访了全区各镇、街道、机关及大工程单位40多家,与主管工程、采购事务的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在北仑电台专题制作了一期预防商业贿赂的节目,就开展商业贿赂预防工作的举措及新闻媒体和市民如何参与监督等问题作了介绍。

  二、加强监督与指导,促进商业贿赂整治工作的协调开展。一是强化与北仑区建设局、保税区建设局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部门以及北仑电厂、宁波港务局等大型国有企业的合作,加强开展商业贿赂整治工作的指导,协助相关单位制定各种预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将宁波港四期、北仑电厂三期等十余个重点工程列为职务犯罪的重点监督对象,并作为监督方,与北仑区纪委同步负责北仑职高新校舍等十余个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管,了解各个工程的基本情况,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对工程进行跟踪监督,发现问题的,及时调查、纠正。

  三、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协助案发单位堵塞制度漏洞。对查处的8个主要案件开展了案件剖析活动,召开了2次专题剖析会议,并向保税区建设局、北仑区交通局、宁波自来水公司北仑分公司等单位发出了8份检察建议,建议相关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特别是在交通局李某等四人商业贿赂案件中,针对交通工程的管理中存在工程发包不规范、监督流于形式等现象,及时向交通局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对投标主体资格审查不严、招标过程缺乏透明度、工程联系单随意性过大等问题。

  四、进一步规范行贿行为查询工作。明确了查询程序和审批制度,规范了查询的答复方式,使这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5年以来,共为区建筑工务局、水利局、北仑电厂、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等60余家单位提供了150余次行贿档案查询,审查了近1100家建筑商,涉及采购或工程标的金额30多亿元,从中查出30余家有行贿档案记录的项目经理(建筑商),并由业主单位据此直接取消了这些企业的投标资格,净化了北仑区域的建筑市场。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