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贻富通讯员海检) 用不同的假名字,同时与几个男人“谈恋爱”,31岁的已婚女子徐某先后骗取了两万多元财物。昨天,徐某被海曙检察院移送起诉。
同时与5人“恋爱”
2003年四五月份,徐某经朋友介绍到鼓楼步行街附近的一家婚介所做“婚托”。当年10月初,徐某化名在婚介所里与任某见面。对方是单身,想找个配偶,看到徐某后,觉得比较适合自己的择偶条件,便付了120元的婚介费与她交往。在交往中,徐某说出自己正在做一个服装品牌的代理生意,并尽量表现得温柔体贴。任某见她事业有成又给人一种贤妻良母的印象,因此对她非常满意。
在骗得对方的信任后,徐某“无意”间流露出自己做服装代理生意手头有点紧,想向他借钱的意思。任某二话没说,给了她5000元钱。后来,徐某又以装修婚房为由,陆续从任某处骗来5000元钱和一台彩电。
2003年10月到2004年9月间,徐某用同样的方式同样的理由,同时还与胡某等4名男子“谈恋爱”,共骗取了1.2万元现金。
挺着身孕征婚行骗
在2004年4月底的一次约会时,任某就对徐某有所怀疑,并趁其不注意翻看了她的手机,记下了里面的几个电话号码。在联系不上徐某后,他打了这些电话,才知道有多名男子和他一样被骗了。
去年7月27日,任某在天一广场附近逛街时突然看到徐某,他立即报警并将其抓获。让任某等5名受害人意想不到的是,徐某在与他们交往前就已结婚了,而且在与他们交往期间也已怀孕,当年12月,她就生了一个孩子。因当时其孩子尚在哺乳期,徐某被海曙警方取保候审。
征婚者切莫被迷惑
据徐某交代,她在2003年与丈夫闹矛盾,两人分居了一段时间,但没有离婚。她说,一开始自己只是想重新找个老公,后来发现这样钱来得比较容易,就动起了坏脑筋,专门以找对象为名来骗钱了。自己故意用假名字,也是为了让对方发现上当受骗后找不到她。
海曙公安分局一名警官告诉记者,其实徐某的骗术很容易识破,征婚者事先一定要调查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婚姻状况等,在交往时不要被对方说的表面情况迷惑,特别是不要被对方搪塞的一些理由而不去落实对方的真实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