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董小军通讯员邬先江罗志顺)正在建设中的杭州湾跨海大桥日前遭到一艘外轮碰撞,宁波海事法院根据大桥工程指挥部的申请,于8月17日依法对肇事的“BITUMENEXPRESS”货轮实施了扣押,同时责令该船船东提供95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8月11日中午约12时,新加坡籍“BITUMENEXPRESS”货轮从嘉兴乍浦二期码头附近海域(距跨海大桥下游约1海里和码头前沿约1.5海里)走锚失控,船舶右舷顺流撞击了杭州湾跨海大桥中引桥,北航道桥南高墩区接合部位的混凝土承台、墩身及箱梁结构物,船只的驾驶台和桅杆在撞击大桥箱梁后卡在了梁下。当天下午2时半左右,该轮被施救船只拖离事故现场。
经初步审定,这次海损事故造成杭州湾跨海大桥部分结构物毁损。为保证大桥损失得到充分赔偿,8月16日上午,杭州湾跨海大桥工程指挥部向宁波海事法院提出诉前扣押船舶的申请,同时要求该船船东提供人民币950万元的担保,以确保本案判决后赔偿的顺利执行。
宁波海事法院在接到这一申请后立即进行了审查,认为杭州湾跨海大桥工程指挥部的申请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并于当天作出准予申请的裁定。8月17日,宁波海事法院的三名法官赶赴嘉兴乍浦港,在向当地海事部门进一步了解了事故的详细情况后,登上“BI鄄TUMENEXPRESS”轮,向该轮新加坡籍船长及船方代表耐心释明了扣押船舶的法律规定,并于当天下午1时半顺利完成了对该轮的扣押。
另据了解,肇事的外轮总吨位3305吨,载重吨位4429吨,由于撞击事故,该外轮自身也严重受损,其中驾驶台顶部及其上部桅杆、通信导航设备全部损毁,船体右舷部分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