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为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宁波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明确了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体系,包括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和现场处置机构。市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22个有关单位为成员。
同时,《预案》对“事故分级、检测预防、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宣传与演练”等内容也有详细规定。在事故分级方面,《预案》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划分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较大火灾事故和一般火灾事故的标准。在检测预防方面,县级以上公安部门110指挥中心及各级消防部队必须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迅速、准确受理火灾报警,并及时发出相应指令等内容。
《预案》特别明确,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协调相关单位,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火灾救援演练。(记者戴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