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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公众有权参与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08-21 16:35:21

  中国宁波网讯 (实习生周洵娴记者邓少华)宁波将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涉及公共利益或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应当通过向社会公示、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记者昨天获悉,市政府新近出台了若干意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将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强公务员队伍和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探索利用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实现行政管理目标。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严格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推行绩效管理和代建制,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咨询评估、专家评议、公示、招标、后评价和监督检查制度,健全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快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社会保障、民政事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决策机制,建立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探索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考核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共财政的调控职能。

  在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方面,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机制和程序。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府管理的公开、便民、规范、廉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实现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行使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逐步扩大政府网上办公范围,为公众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按照立法决策和改革发展稳定决策相结合的原则,尝试行政管理部门、专家学者、研究机构等不同主体相结合的起草模式,扩大法规的社会参与程度。逐步推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制度,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政府法制机构应当按程序作出处理和答复。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