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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可优先参加医疗保险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08-22 07:55:01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汤碧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信息说,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以及乡、村办企业将成为医疗保险扩面重点,特别是要将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医保覆盖范围,并且借鉴农民工可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的做法,让他们优先参加医疗保险。到今年年底,我市农民工参保人数要达40万。

  根据国务院有关要着力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的精神,我市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了《宁波市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本市范围内与各类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外来务工人员也纳入了参保范围。并且规定,住院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金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缴纳,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在职职工个人不缴费,从而大大减轻了农民工的大病风险。至今年7月底,全市新增住院医疗参保人数1.7万名。

  为让更多的农民工实现病有所医的愿望,劳动保障部门近日全面部署落实了农民工医保扩面工作,将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定期统计上报农民工参保数据,每月通报各地扩面进度和完成目标任务数,及时研究解决扩面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并且将进一步完善参保缴费办法,方便农民工参保;加强和规范农民工医保基金管理,探索行之有效的农民工就医管理方式和医疗费用结算方式,为农民工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提供便捷的服务。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