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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旅游和出入高档场所"老赖"消费受限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08-23 09:50:42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胡珊通讯员郑淑红)记者昨天获悉,镇海法院出台了《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令》(试行),从本月起限制“老赖”购物、旅游和出入高档消费场所。

  据了解,《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令》(试行)是针对涉及金钱给付执行案件的债务人发出,以约束债务人在债务全部履行完毕前的高消费行为。该规定包括被执行人不得在宾馆、酒楼、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得购买小汽车、房产、高档商品和高档、大额生活用品;不得出境旅游、度假及国内长途旅游;不得对外投资等。如有违反《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令》所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