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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企海外建厂可获国家资助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08-24 09:50:15

  中国宁波网讯 纺织企业海外建厂可获国家贴息信贷支持。记者昨日从市外经贸局获悉,国家将通过设立纺织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纺织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新设备、海外建厂等。

  政策助力纺企“走出去”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促进我国纺织行业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支持纺织企业“走出去”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纺织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支持纺织企业技术创新,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对纺织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创新,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自主品牌建设给予扶持;二是支持海外纺织工业园区建设,为纺织企业“走出去”提供良好的环境平台。主要包括对园区建设贷款贴息,对入园企业给予专项补贴,引导企业集群式进入;三是支持有实力的纺织企业到海外投资设厂,实现原产地多元化。对企业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络给予资助。

  事实上,我市已有一批纺企成为海外建厂的“先遣部队”。宁波京甬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为突破欧美市场的纺织品配额限制,到孟加拉国兴办羊绒针织厂;宁波申洲针织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柬埔寨建立日产23万件服装的纺织工厂,目前投资380万美元、日产3万件的一期项目已投入使用;维科在泰国开办了分厂,雅戈尔在巴西、非洲贝宁分别建立了宁波国际商城……

  创新能力列入资助硬杠杠

  根据《通知》规定,申请专项资金的纺织企业必须在我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资比例不超过50%;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技术政策,创新能力强,设计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1%以上;经营业绩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五年内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等。

  据了解,纺织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3.6亿元,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分别负责出口基地建设和企业技术创新的资助。申请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须在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纺织行业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初审,10月10日前上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支持企业“走出去”项目资金目前已下拨给地方,市外经贸局将会同财政部门尽快出台管理办法。

【编辑: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