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无证驾驶摩托车还强闯红灯,结果一头撞在出租车上,造成搭载在摩托车上的同事吕某重伤。昨日,已被判刑的肇事司机宋某又被余姚市人民法院判决赔偿吕某损失35万余元。
据了解,这位“闯劲”十足的司机宋某是余姚马渚镇人,而受害者吕某是安徽籍外来务工人员,两人同在余姚城区的一建筑工地上打工。2005年11月19日中午,两人在外吃完中饭后,吕某乘宋某无证驾驶且未经审验的摩托车赶回工地,当行驶至余姚城区四明西路与新西门路交叉路口时,宋某违反交通法规,强闯红灯过十字路口时,正好与黄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造成车损人伤的交通事故。事发后,吕某被送往余姚市人民医院急救,经抢救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却一直处于混迷不醒状态。经鉴定,吕某因颅脑外严重受伤已变成植物人,目前仍在医院接受留管治疗。
4月26日,肇事摩托车司机宋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余姚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8月23日,宋某又被余姚市人民法院判决赔偿吕某损失3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