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时政·经济
药监部门通报三种大输液劣药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08-25 07:18:18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汤碧琴通讯员徐建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紧急通报了我市在大输液质量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三种劣药,分别为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30201,规格为100ml:0.5g的甲硝唑注射液;无锡第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2191-2的复方氨基酸注射液;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708103,规格为250ml:葡萄糖12.5g与氯化钠2.25g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其中,“扬州中宝”甲硝唑注射液因无菌检查不合格,已被药监部门查封。

  为保证市民的用药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又对夏季常用药品大输液进行了专项检查。市药检所在监督抽验后发现,共有三个批次的大输液不合格。其中,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号规格的甲硝唑注射液,无菌检查不合格;无锡第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号复方氨基酸注射液,可见异物不合格;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号规格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可见异物不合格。对这三批被认定为劣药的大输液,药监部门已经立案查处。

  而对于被检出无菌检查不合格的“扬州中宝”生产的甲硝唑注射液,市药检所专家认为其性质严重,患者静脉注射后甚至有可能会引起死亡事故,所以市药监局已对其采取了四项紧急措施:一是立即在全市查封批号为06030201,规格为100ml:0.5g的甲硝唑注射液;二是对尚在宁波市场销售的不同批号的甲硝唑注射液继续予以跟踪抽检;三是对该企业生产的在宁波市场流通的其他药品加大抽检力度;四是建立药品企业信用档案,并将查处情况通报给市、县两级药品招标办公室,建议全市药品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谨慎经销和使用该企业生产的药品。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