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收入1%的研发投入是道槛
宁波一些企业已经抢先步出国门
纺织企业到海外建厂可以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促进我国纺织行业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支持纺织企业“走出去”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将通过设立纺织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纺织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新设备、海外建厂等。那么是不是任何纺织企业都有资格得到这样的资助呢?《通知》对申请企业的创新能力有着硬性规定,那就是企业设计研发投入需占销售收入1%以上。
据了解,专项资金共13.6亿元,来源于2005年征收的服装出口税。由商务部和发改委分别负责出口基地建设和企业技术创新的资助。在纺织行业“取之纺织,用之纺织”的热切呼吁下,该政策终于出台。《通知》指出,纺织发展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支持纺织企业技术创新,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对纺织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创新,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自主品牌建设给予扶持。二是支持海外纺织工业园区建设,为纺织企业“走出去”提供良好的环境平台。主要包括对园区建设贷款贴息,对入园企业给予专项补贴,引导企业集群式进入。三是支持有实力的纺织企业到海外投资设厂,实现原产地多元化。对企业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络给予资助。
对支持企业的标准,《通知》作出了具体规定:1、必须在我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资比例不超过50%;2、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技术政策,创新能力强,设计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1%以上;3、经营业绩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五年内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等。
根据对纺织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申请标准的了解,可以看出财务情况良好、信用状况优异且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以出口为主的优秀纺织企业将会得到这笔资助。
浙江是纺织大省,全国纺织行业17个大类产品中,浙江有7个大类产品产量名列全国第一。销售收入和出口额均占全国纺织业的1/5,而利润占全国的比例约1/3,三项指标均居全国之首。
事实上,新政出台之前,我省便已有一批纺织企业在海外“抢滩登陆”投资设厂了,他们瞄准的目标无一不是生产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以期找到企业发展的全新突破口和动力。宁波京甬毛纺厂为了打破欧美市场越来越苛刻的纺织品配额限制,来到孟加拉国兴办了羊绒针织厂;宁波申洲针织集团有限公司筹划在柬埔寨建立日产23万件服装的纺织厂,目前投资380万美元、日产3万件的一期项目已投入使用;更多的像雅戈尔等企业则在巴西和贝宁分别建立了国际商城。
由于《通知》刚刚发布,省内很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还没有来得及发出申请,但当他们得知有这样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拓展思路的政策无不欢欣鼓舞,认为此次颁布的新政策无疑能够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从而促进我省纺织行业的健康发展,有效缓解日益严重的贸易摩擦。有关部门提醒已经提出专项资金项目申请的企业,须在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纺织行业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初审,10月10日前上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