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董爱华通讯员李亚飞)记者昨天从我市社保中心获悉,根据省、宁波市的规定,我市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将普遍提高,人均月增资额度为100元,并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调整提高的养老金将在今年9月15日前后发放到位。
据了解,我市本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对象为2006年4月30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养老金调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62元标准增加,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40元标准增加;第二部分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5元。
按照规定,在此次普遍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对部分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额度。一是退休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其中教授级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发50元。二是截至2006年4月30日,退休(退职)人员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1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2元。获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同时符合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据统计,我市符合本次养老金调整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为9100人,此次调整提高退休(职)工资后,全市一年将增发养老金1200万元。市民若有疑问,可向市社保中心咨询,咨询电话为:88590395,8850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