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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关高速”助宁波做大“无水港”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08-29 07:45:44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范萌通讯员章小芳)长三角“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改革将于9月1日起全面推广。届时,宁波、上海、南京、杭州及长江沿线合肥、武汉等6个关区内的企业,可按规定“自由”选择进出港,6城市间的货物转关、通关将会更加便捷、畅通。这意味着位居国内第二的宁波港,已将其港口腹地延伸到长江沿线的内地区域,宁波“无水港”将由此做大做强。

  近几年,宁波港区向外辐射力度不断加大。据宁波海关最新统计,外地企业进出口值占宁波口岸进出口值的比重已超过60%。宁波和杭州两地从去年12月起对海运进出口货物开展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改革试点。启用这种新模式后,杭州的货主只要向杭州海关申报完毕,就可以直接在宁波海关放行,将“两次申报、两次查验、两次放行”方式转变成了“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时间最短缩至30分钟,大大减少了进出口货物通关环节和在口岸的停留时间,直接为内陆进出口物流提速数倍。至今年6月30日,宁波海关共放行“杭州关区属地申报、宁波口岸验放”进出口货物104票,共计679标箱,货值1468万美元,先后共有25家企业参与了试点。

  杭甬“通关高速公路”成为我国大通关建设的成功典范。海关总署决定9月1日起在长三角地区全面展开区域通关改革,由试点阶段的指定口岸扩大至长三角区域内所有口岸和业务现场,运输方式范围由海运货物扩大至海运和空运货物。另外,长江沿线的合肥和武汉关区也先后与宁波口岸签订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合作书,开辟了长三角“通关高速公路”的“支线”。据悉,推广阶段将有更多长江沿线的口岸加入通关的“高速路网”中。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