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卢科霞)昨天,记者从市残联获悉,市2006年度“阳光助学”活动拉开帷幕,帮助20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完成学业。
今年是我市开展“阳光助学”活动的第3年。“阳光助学”补助标准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小学,800元/年;初中,1000元/年;高中(中专),1200元/年;大学,4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