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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首次对民办学校收费实施监审
稿源: 北仑新闻网  | 2006-08-29 16:29:45

  中国宁波网讯(杨苏军韩光智)日前,北仑区物价局接到新碶街道东城学校(民办)递交的要求核定收费项目申请后,依法启动价格成本监审程序,对该校学生的培养成本进行价格成本监审,以此确定该校2006年秋季新学年实施收费的标准为年平均培养成本为每年1092元/人,小学生年平均培养成本为每年1041元/人。据悉,这是物价部门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运用《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试行)》新规定,首次由价格成本监审机构提出书面结论报告而制定的社会民办学校收费标准。

  据了解,新碶街道东城学校是新碶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弟上学比较集中的一所民办学校。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透明收费出发,物价部门对该校实施价格成本监审的依据是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宁波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民办中小学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甬价[2003]71号)和宁波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甬价费[2004]65号)等规定,综合学校培养学生必需的教职员工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等三项价格成本构成而具体确定的收费标准,可令外来务工人员放心缴费。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