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在丹东街道最近的一个村级财务公开日,不少村民对街道制订的村财务管理新规定表示认同。
丹东街道近年来村级经济迅速发展,每年村集体项目开发投入近3000万元,村均80余万元;村集体年收入增至2130万元,村均达到57万元。村财务管理越来越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相继制订完善了四项村财务管理新规定。
一是报销“四签”关。每张发票报销前,至少有4个人签字,即当事人、经手人证明,再由村主任、村社长(支书兼任)审核。二是工程监督关。街道规定,凡投资5万元以上的村建设项目一律公开招投标,并由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组成工程财务监督小组,定期审查核实,单独上墙公布。三是银行存取联审关。自2005年11月开始,各村经济合作社银行存款实行“一村一开户”,村财务专用章统一集中到街道会计服务所保管。村需要动用银行资金,先由出纳填写专用申请表,写明用途、金额,村支书、村主任签字后上交街道审批。每次取款5万元以下的,由联村干部负责;5万元以上的,由联村片长把关。四是财务公开关。原来村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现在是每季度一公开;一些较大的村,基本上做到每月或双月一公开。(通讯员 陈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