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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我县不存在重点校 重点班
稿源: 中国象山港  | 2006-08-30 09:43:46

  中国宁波网讯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日,教育部要求各地依法规范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不得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学校、重点班;要求依法坚持义教阶段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不能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不能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要求严格控制学生在校考试次数,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清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坚决废止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的收费项目;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在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根据教育部的以上要求,昨日记者采访了县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我县已经不存在重点校、重点班了。目前全县内四所省级重点中学的存在,(象山中学为省一级重点中学;象山二中、象山三中是省二级重点中学;宁波滨海学校是省三级重点中学)与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要求不相违背。我县各校按照相关政策已经做到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县内各校已经不在校内公布各考生的考试成绩,也没有对学生进行排名。

  据了解,今年秋季开始,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除学杂费。向学生收取的是指经省教育厅审定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必须配备的学生用书、音像教材的费用,以及小学数学、科学、美术三门学科配套学具的费用。作业本费是指学生必备作业本的费用。住宿费按照县价格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各校还可以代收午餐费、校服费以及学生自愿订购的报刊和教辅材料费。(记者 欧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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