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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网上"拉皮条"当事人依法获刑2年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08-30 09:57:58

  中国宁波网讯(见习记者朱莉通讯员杨江敏张萍)表面上与合伙人经营信息公司,背地里却做起网络卖淫中介。昨天,江北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4月2日,两名男子为一张4800元的欠条找到了派出所。令人奇怪的是,两人对欠条的来源闭口不提。警方将两人分开盘问后发现,其中一名杨姓男子居然是地下网络淫媒中介。

  据杨某交代,今年3月,他与高某合伙经营一家信息中介公司。杨某表面上为客户提供房产、招工信息,暗地里却在网上频频发布卖淫消息,从中收取“中介费”。

  3月份以来,杨某先后介绍卖淫女马某和谢某卖淫两次,并从中获得“介绍费”共计500元。4月1日,合伙人高某发现杨某从事卖淫中介活动,便扬言要将杨某的丑事揭发。经商量,杨某给高某写下4800元的欠条,并约定一个星期后散伙。

  第二天,杨某趁高某不在,便叫亲戚帮他将合伙物资搬走。搬运过程中被闻讯而来的高某撞见,于是两人发生冲突,随后闹到派出所。

【编辑:赖小惠】